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此达到提高管理成效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XX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聘用及解聘
一、聘用
公司根据发展需要或遇有空缺,决定新增员工的人数及职位;
(一)求职人员应如实填写《员工招聘申请表》。
(二)综合事务部根据《员工招聘申请表》安排面试,并作面试记录。
(三)新员工应于第一个工作日首先到综合事务部办理报到手续并签定试用期《劳动合同》。
1.如实填写《员工情况登记表》;
2.提交如下个人资料:
2.1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上岗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市级以上医院健康体检合格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2.2其它公司认为必须提供的资料
二、试用期
所有新员工必须经过一~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将被录用为正式员工,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在必要情况下,公司有权延长试用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三、解除合同
(一)有如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双方一致同意的;
2.公司出现严重亏损或业务紧缩时需要裁员的;
3.员工对所担任的工作的确不能胜任的;
4.员工患病(不含职业病)或非因工伤超过了规定的医疗期或经治疗复工、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从事正常工作的;
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合同规定或因严重疏忽及行为不检等导致公司遭到伤害和损失;
6.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工作秩序的;
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严重影响社会秩序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的;
8.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偷盗公司财产、盗窃公司商业秘密包括客户资料、运营决策等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二)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一周通知对方,如属上述条款6、7、8、9,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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