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信息管理作业标准信息跟踪

发布于 2022-04-25 00:00:00

1存档

1.1季/年度公司信息管理考评

1.2.2信息报送责任人:公司负责人和信息管理员

a)各区域公司应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信息员岗位若发生变动,应在1个工作日内知会物业管理中心,并完善各项交接手续,前任信息员应对新信息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保证信息工作的连续性。

2.2.2信息报送形式:以协同和新闻形式报送,各区域公司根据信息上报的格式及时间要求(详见《信息上报汇总表》),将相应信息发送、发布。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应首先通过电话向信息接收人员说明相关状况,之后再在规定时间内补充相关文字资料。

2.2.3原则上各区域公司对外传递的信息须由区域公司负责人审核后,再由信息员发出。

2.2.4信息以协同形式传递时,要根据信息报送要求范围设定审批和知会。属于公司内部工作交流的信息,不发送其他区域公司,避免信息的无效传递,需跨公司配合的工作除外。

2.2.5信息接收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如有信息传递对象遗漏、内容残缺、错误等情况,接收者有责任指出问题并追踪更正,直至此信息关闭后存档管理。

2.2.6各区域公司信息员需对本公司各类上报服务信息进行分类存档,物业管理中心将不定期对信息的保存情况进行检查.

2.2.7如遇节假日或特殊情况调整报送时间,以提前通知为准。

2.2.8各区域公司发生各类突发应急预警信息,不论事件是否定性,首先迅速上报各区域公司负责人,并第一时间电话知悉事业部相关负责人,随即将信息传递至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及事业部信息管理员知晓,事件发生12小时内上报《突发事件记录表》,由公司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保证24小时内上报到事业部。(详见《信息上报汇总表》)

2.3考核程序

2.3.1物业管理中心负责对各区域公司服务信息上报情况进行考核并奖惩通报。

2.3.2考核方式:考核采用即时处罚方式。

2.3.3考核中的处罚项有五项:

a)迟报:指信息的上报时间超出要求上报时间1天(含)以内的。

b)缺报:指上报的信息明显不完整或对事件描述缺乏连贯性,包括但不限于:要求上报的表格没有完全填写、上报信息未满足集团要求内容的、针对同一事件分批报送的信息,出现信息中断;

c)错报:指上报的信息与真实情况有出入,包括但不限于:上报信息出现错误的(对同一信息的描述出现差异,或对同一数据的引用出现不一致)、上报信息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报送程序不符合要求的、信息出现格式错误和信息内容存在重大语句失误的造成歧义的;

d)漏报:指没有上报信息,或上报时间超过要求上报时间1天以上的。

e)瞒报:指刻意不上报,或有意上报虚假信息的,包括但不限于:有意不上报信息的、在上报信息中隐瞒问题的、在上报信息中歪曲事实真相的;

注:重大事件跟进周报

对于已上报公司并未处理完毕的重大事件,如员工重伤、重大投诉/事故、灾祸等,需每周反馈事态进展情况直至事情处理完毕。

2.3.4考核办法:

a)定期信息每迟报一个工作日处罚100元,即时信息每迟报一个工作日处罚200元,突发及预警信息迟报每12小时处罚200元。

b)缺报、错报一次处罚500元;漏报、瞒报处罚1000元。

c)各处罚项可叠加计数,单项信息最高扣分不超过1000元。

d)追加处罚:对于瞒报、信息发送过程出现严重违规或信息迟、缺、错、漏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公司和个人,除按考核方法处罚外,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加处罚。

2.3.5各区域公司应保持开放心态,及时、准确地发布或传递各类信息,各区域公司和个人不得用任何方法限制或阻挠信息员正常的信息报送工作,对因信息报送不及时或漏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相关公司负责人和信息员的责任。

3.关联文件

《应急安全管理作业标准及流程》

4.记录

《信息上报汇总表》

《区域公司品质管理月报》

《项目管理基础信息表》

《突发事件处理记录表》

《设施设备完好率汇总表》

《设施设备完好率统计表》

《消防管理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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