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绩效精神应注意的几个关键问题
1.“士气”并不意味着“人们都在一起和睦相处”。
和谐的人际关系可以提高相互协作的意愿,但是企业经营的检验标准应该是绩效,而不是互相迁就。此外,相互之间的分工也会要求一定的制衡,这种情况下“一团和气”反而会埋下隐患。
2.警惕“但求无过”的危险。
在奖优罚劣的制度环境下,人人都会受到“但求无过”的诱惑。但是实践已无数次证明:没有从错误中吸取过教训的人,很难避免犯错误,相反犯错的几率会更高;而不具备从错误中学习知识和经验的能力的人,则无法真正提高自己的工作绩效。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当一个员工以“无过”为追求的时候,已经基本失去了绩效精神。因此,组织不仅应该自身认识到,更应该让每一位成员也认识到,“功过”和“优劣”不是等同的!
3.高绩效并不意味着“每次都能获得成功”。
胜败乃兵家常事——高绩效应该是一种“平均成功率”,其中必须允许有错误甚至失败。不同的人属于不同的绩效类型,有的人状态稳定却鲜有优异表现,而有的人则是平时表现一般,遇到危机或者挑战却如明星般表现出色,这两种人都有绩效,都应肯定。绩效所不能允许的是自满和低标准!
总而言之,绩效精神并非说教或者愿望,而必须是一种实践,一种过程,一种结果。它应该反应在企业组织的日常运营中,体现在每个组织成员的日常工作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