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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水未通知业主致家中被泡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20%责任

小区停水,物业未及时通知,业主家打开水龙头未关闭,导致来水后家中被淹。市中级法院昨日二审判决,支持业主部分请求,判处小区物业承担20%损失。   魏某系黄陂区横店街川龙大道某小区业主,根据与业主的协议,小区物业公司公示了服务职责,其中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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