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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被水泥墩绊倒 物业公司被判承担30%责任

住在西岗区一住宅小区的王先生进大门时,被物业管理公司设置的防止车辆进入消防通道的水泥桩绊倒,经治疗后左臂构成10级伤残。王先生打官司索赔,今年12月上旬,西岗区法院认定原告经常出入小区,熟门熟路却未注意观察前方障碍物,自负70%责任,被告物业公司也有过错负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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