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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以租户不交纳物业费拖延交纳败诉

****近日,衡阳市雁峰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判决谢某支付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费3850元。 2013年11月30日,物业管理公司为谢某所在小区的所有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商业物业服务费为2.50元/月/平方米。谢某自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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