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 点赞

车辆停放车库遭水淹,物业管理公司需担责

![][1] 车辆停放在地下车库时遭水淹受损,物业公司未尽相应管理义务被判担责。近日,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物业公司向原告齐某赔偿损失人民币3000元。 2011年3月10日,原告与被告某房产公司签订《车库有偿使用协议书》,原告取得6号地下车库使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