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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车位归属法律依据与案例分析

小区地面车位归属法律依据与案例分析导读:最近有一个热门新闻:最高法院发出一个驳回再审申请的裁定,确认小区地面车位属于业主共有。我认为这是一个不应该出现的错误。 物权法74条第2款规定,规划内的车库车位,建设单位有权出售、出租、附赠;第3款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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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没有产权的停车位属全体业主

开发商欲将小区地面没有产权的车位出租给业主,小区业主委员会认为地面车位属全体业主所有,开发商无权出租和销售。日前,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市豪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运公司)与重庆市帝景豪苑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帝景豪苑业委会)车位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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