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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工作每天17小时 物业公司赔2万余元

近日,重庆市涪陵区人民法院对原告孙明义(化名)诉重庆市涪陵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补偿原告加班加点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3793.10元。经法庭审理查明,原告孙明义系重庆市涪陵区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员工,在该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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