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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小区景观池溺亡 物业公司被判赔偿案例

去年2月27日,时年10岁的小森(化名)在小区保安不注意的情况下,跑进位于洛江区的嘉琳广场玩耍,于当天下午3点多在小区景观池内不幸溺亡。日前,洛江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小区物业对事故承担25%责任,另外75%责任由小森父母承担。 【案件经过】10岁男孩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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