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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专项维修资金的退还应当由谁负责?

案情简介黄某于2005年4月28日购买A公司开发建设的广州市的单元并入住使用至今。同日,A公司以代收代缴名义向黄某收取物业专项维修资金3000元,但黄某查询得知A公司从未在房管部门开立物业专项资金账户,A公司在代收黄某支付的物业专项资金后未代黄某缴存于广州市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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