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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晨练受伤,物业公司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案例 ![][1] 一日清晨,业主吴某在小区里晨练,晨练时借助小区里随处可见的长约1米的花樽用以伸展、压腿,后在往后伸展背部时花樽顶部突然掉落,砸伤了原告右手,致八级伤残。业主认为,物业管理公司有义务对小区内设施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花樽本应上下体封合死,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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