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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取小区停车费和进门费是否能成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的理由?

被上诉系xx县A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上诉人系该小区5-1-102室业主,被上诉人某物业公司(乙方)与上诉人所居住的A小区业主委员会(甲方)签订了《美洁花园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由被上诉人负责A小区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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