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服务标准

发布于 2022-03-22 00:00:00

1、根据房屋实际使用年限、使用状况、对房屋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完好状况做出评价。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向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提出书面报告与建议;

2、发现物业管理区域违反规划或管理规约(临时管理规约)私搭乱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行为,应及时告知和劝阻,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3、每年对避雷接地系统进行检查维护,符合规范要求。雷电、强降雨、大风、沙尘暴等极端天气前后应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严重腐蚀、松脱等现象立即更换或紧固,保持避雷系统安全可靠;

4、根据特殊情况(如异常危害性天气、业主委员会委托等)需要,安排对共用重点部位和重点设施设备进行针对性检查。检查中应充分考虑当地冰雪和风灾等因素,可能对建筑物、附属构建物、周边环境和人身安全造成的影响;

5、每年宜向业主开放查验一次主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6、建立并完善房屋及公用设施设备的基础档案,运行、检查、维修养护记录应归档;

7、对房屋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应加强日常管理,每半年进行全面安全普检不少于1次;

8、对路面、景观、小品、围墙(护栏)、窨井、健身设施、儿童娱乐设施、照明设施、周界报警监视系统等巡视,每周巡视不少于2次;

9、对楼内公共部位每周巡视不少于2次,保持共用部位的玻璃、门窗配件完好、照明灯具正常使用,做好专项检修,无安全隐患,房屋外观整洁无脱落污迹等;

10、保持小区各组团、栋号、单元(门)、户标志、标识、信报箱、宣传牌字迹清晰,外观整洁和美观,无安全隐患。发现损坏,及时修复,完好率应达到90%以上。

供水系统

1、供水设施应按照供水管理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使用消毒设备,水箱按规定清洗消毒、水质化验,水质应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建立共用供水操作规程、保养规范、停水处置预案、巡视制度及清册(设备台账),按规程运行、检查、维修养护并归档;

3、重要设施设备、特种设备及仪器仪表按照有关规定检验检测,操作规程上墙,有安全隐患及维修期内警示标志,配有流体流向标识、运行状态标识。危险设备、危及人身安全处有防范措施;

4、对共用设施设备(饮用水箱、消防泵、喷淋泵、污水泵等)进行日常管理和维修养护(依法应由专业部门负责的除外),保养水箱人孔、进水管、溢水管、泄水管、水位计、液位传感器、浮球阀和各类闸门;

5、冬季水箱有可靠的保温措施,且不得对水质产生污染。保持箱体完好,池体内清洁,无渗漏,表面和支架无锈蚀,漆膜脱落处及时修补;保持清洁卫生和良好的通风、照明、采暖、地面排水畅通;

6、属于小修的及时组织修复;属于大、中修范围或者需要更新改造的,应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相关部门提出报告与建议,或按有关规定办理;

7、采用一用一备(或一用二备)水泵供水系统的,每季度切换1次供水水泵的运行;

8、遇紧急情况,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要加强对供水系统的消毒和清洗,张贴通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二次供水机房和接近水箱;加强巡视,巡视有项目内容,有巡视记录,确保供水设施设备无故障和无安全隐患运行;

9、各种仪表指示稳定正常,保持阀门开关润滑灵活,发现滴漏及时维修保持正常运行和使用,消除安全隐患并填写水泵运行记录,建档备查。泵房、消防泵及管道阀门每2个月检查清洗不少于1次。

排水系统

1、排水系统井盖完好,井内(壁)无积物浮于面上,水面无漂浮物。排水出入口畅通,无积水,清理后及时保洁现场;

2、化粪池每年清理1次,清理前提前24小时告知业主。清理现场设置安全标志,人工清理者应将污物包装良好,当天运走,清运过程无漏洒。清理现场及时清洗干净;

3、落水管、落水口保持完好,排水明沟雨季和春季应加强清扫。每季度清扫不少于3次;

4、每年不少于2次对地下管井疏通清理。清理时应设置警示牌,必要时加护栏。清理后地面冲洗干净,水流畅通无堵塞外溢现象;

5、共用排水管道发生堵塞时,应按照紧急维修项目及时处理。

道路车辆

1、建立道路停放车辆管理制度及管理方案;

2、道路交通标志设置明显、清晰、停车场、棚、房设施完好无损。封闭停车场(地下停车场)内照明设施完好,通道畅通,路面平坦,给排水畅通,通风正常,配备必要的消防设备;

3、交通设施(道闸、挡车器材、限速标识,行驶方向,路面停车标识等)指示标识规范、清晰、正常使用,便于车辆有序通行和停放;

4、占道停车费按业主大会决定收取,收费标准应在车场车库明显之处公示;

5、车辆停放有序,车辆凭证(卡)出入,定期存放的,应签订停车管理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6、停车场地面保持清洁,无杂物;

7、实行特约服务的,按约定落实看护管理责任。

电梯运行

1、建立电梯运行监管制度,指定紧急救援方案和处置预案;

2、电梯在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须向有关部门办理安全使用许可证,标注应置于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注明注册登记检验合格标志。电梯内应设置报警电话;

3、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1个月,应向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取得《电梯安全使用许可证》。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并逐台建档、建卡、注册登记;

4、电梯的维护保养应与有资质的维修服务单位签订合同,明确约定维护保养的内容、要求、频次、期限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专项服务企业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落实定期检修维保工作。大中修更新改造后,电梯应有质量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更该部分须有变更设计的证明文件、电梯安装验收证明和报告;

5、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排除。电梯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应每年进行校验、检修;

6、确定合理电梯运行高峰时间,监督电梯运行状况,加强日常维修保养,适时降温、通风、防雨,做好运行服务,防止地面水流入电梯井。配备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禁违章使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

7、电梯停梯维护应提前1天通知业主,维修期间应减少对业主正常生活的影响;

8、发生电梯停电困人、夹人等危险情况时,物业服务人员须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迅速组织救助;

9、保持电梯机房整洁,控制柜、主机表面、地面无积灰,无污渍,消防设施完好。电梯井底垃圾杂物应定期进行清理。

0 条评论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