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一)为更好调动各物业服务中心以经理为核心的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遵循责、权、利相统一的原则,公正、公开的考核与监督的原则,经营和管理并重的原则。(三)本办法考核的对象为各下属单位及其全体管理人员(不含试用期人员),考核的结果与被考核单位管理人员的绩效工资挂钩。二、主要经营管理指标(一)经营指标包括收入项目和支出项目。1、收入项目包括物业管理费收入、其它收入等;2、支出项目项目包括办公费、清洁卫生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维修费、劳保用品、绿化养护费、水费、电费等。(二)管理指标包括服务质量达标率、有效投诉率、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1、服务质量达标率:根据各项目的月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为依据达标计算达标率。2、有效投诉率:业主或使用人对日常管理服务过程中存在问题的有效投诉。投诉信息收集:业主直接投诉、质检部电话访问或走访业主获得的信息,第三方检查或其他渠道传递的信息。3、重大责任事故发生率:包括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影响公司品牌事件。(1)重大安全责任事故:1)火灾苗头、火灾,人身伤亡事故2)治安刑事案件(派出所受理的报案)3)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误操作或维护检查不到位造成设备损坏,维修费用达到1000元以上)、4)安全责任事故(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1000元以上经济损失的事件)5)内部管理的重大失误(包括:员工打架斗殴、500元以上贵重物品或重要资料丢失、员工集体投诉等)。(2)重大影响公司品牌事件:发生公司品牌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媒体的负面报道、业主集体投诉等。三、经营管理目标的确定方法
根据各下属单位的经营管理规模、属性、物业状况、资产质量、效益水平、管理等级和长远规划等,参照同行业平均水平和近两年的经营管理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