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高街区物业服务中心物业考核管理制度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行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增强企业生机与活力,提高办事效率和工作质量,对加强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力度,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赛高街区物业服务中心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坚持贯彻定量目标与定性目标相统一;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与经济效益相联系;责、权、利相一致的基本原则制定。

第二章岗位目标管理责任

第三条:部门岗位目标管理责任,以部门岗位基本职责和各部门已实行的考核制度为依据,分为部门基本职责、责任目标、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四个部分。

第四条:岗位目标管理责任的考核,由行政人事部根据本公司总体工作目标及公司具体情况确定的各部门全年的、当月的工作目标任务,每月、年终进行考核考评并以各部门每月考核为基本参照,予以及时通报。

第五条:各部门应按照年初的计划认真履行,对各项任务指标,不折不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按时督促完成,并做详实的记录。各部门员工的考核细则须每日考核并填写记录。

第三章考核办法

第六条:岗位目标考核采用百制,分为每月考核、全年考核两种形式,考核结果实行“双挂”,即与当月考核奖金挂钩,与全年岗位目标责任奖金挂钩。

第七条:管理层人员的考核:

总经理的考核工资参照各部门经理的分数;副经理级以上由总经理依据所分管部门岗位目标责任完成情况,以及被考核人与总经理指导思想的配合质量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当月目标责任奖,根据全年的考核结果核发年终目标责任奖。

第八条:部门经理岗位目标责任考核:

按照部门工作基本职责,考核其月任务的完成质量,由主管上级分别计算考核分值,满分合计为100分。

第九条:部门经理岗位定量指标考核办法,具有定量核算的部门经理岗位,定量指标部分考核以当月实际完成任务百分比进行考评。

第十条:具有定性任务指标和定量任务指标的经理岗位由主管上级每月进行考核。部门主管的考核由经理每月进行。

第十一条:只有定性指标的部门经理由分管上级每月按照完成任务的工作质量,工作效率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十二条:各部门的班长(队长)及员工的岗位目标责任考核:

各部门的班长(队长)及员工岗位目标责任考核由本部门经理根据当月完成工作任务,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及出勤情况并依据考核细则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部门经理根据被考核人完成的工作任务指标和实际的工作情况认真进行考核评分。被考核人当月若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工作成绩不佳,明显出现错误或违反劳动纪律者,须依据考核细则予以严肃扣减考核分;被考核人当月若出现旷工问题、责任事故问题和不服从组织工作安排问题者,鉴于服务性企业的特点,凡服务质量严重出错者,各部门考核人有权酌情扣减10—20分。

第十四条:劳动纪律考核

第一款:上班时间无故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内,履行请假手续者考核扣减1分,未履行请假手续者考核扣减3分;

二、未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半天者,考核扣减3—15分,也可参照旷工处理。职员每请假一天扣一分;

第二款:不得在上班时间打麻将、打扑克、玩电脑游戏、上网联天违规者按下列办法处理。

一、在办公场所(包括办公室和办公楼区范围内)聚众打麻将、打扑克者,一经发现扣发参与人当月目标责任奖金50%。

二、上班时间在办公室(包括到其它办公室)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高声戏闹者发现一次扣减5分。

第三款:不准用办公电话拨打各种信息台,一经发现按信息费额加倍从当事人奖金中扣罚。

第四款:旷工1天扣发当日工资及半月目标责任奖,不足一天按照每日8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

第五款:职员每请假一天,扣发当月浮动工资1天额值。请病假逾期30天者,按自动离职论处。(婚、丧假、妇女三期假参照劳动规定执行。但不予发放考核资金)

第六款:职员记过一次,除当月目标责任奖金全部扣发外,年终目标责任奖发给50%的计算所得额。

第七款:在大厦内发生口角者,身为干部者扣5分、员工扣3分。影响极大者予以辞退。

第八款:凡有客户点名投诉某人的工作职责或各人不当行为者扣减5分。

第十五条:由行政人事部每月对各部门的考核负责审核并折算当月目标责任奖。当月目标考核奖于次月十五日发放。

第四章年终考核

第十六条:全年目标考核

以岗位的基本职责和年度初逐级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各岗位逐月按《考核细则》所得分为参照,进行考核。

第十七条:全年考核分值的结构。

逐月《考核细则》得分和×(A)%+《目标责任书》考核分值×(B)%12

1、部门经理、主管:A=50B=50

2、班组长、行政文员:A=60B=40

3、技术员工:A=70B=30

4、普通员工、保安员:A=75B=25

第十八条:全年目标责任考核办法

1、部门经理按年度初签订的《岗位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进行自评,然后在部门全体员工会议上进行述职,由员工进行初评,并逐项做出记录,再经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审核。

2、其余各级由部门经理和员工会议初评,再报经办公室审核,由总经理批阅为准。

第十九条:全年目标管理责任奖及兑现办法

一、奖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在年度初制定。

二、兑现办法:全年考核分值在90分以上按全额兑现;在80~89分者,按80%折算兑现;在60~79分者,按70%折算兑现;考核结果低于60分者,除取消兑现结果外,按不能胜任岗位工作论,并按照《人事管理制度》有关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必须坚持客观、公证、公开的原则,以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任务指标为主要依据,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并以考核结果作为调配、使用、职务级别升、降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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