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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取消17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

昨日,记者从合肥市物价局获悉,从6月1日起,取消合肥市区城管部门管理的17项环境卫生有偿服务收费(公厕使用费、流动公厕使用费、汽车流动公厕费、停车场地清扫费、西瓜摊点卫生费、摊群点设施租赁费和管理费、饮食早市管理费、餐食夜市管理费、水果管理费、书刊管理费、冷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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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政策的“风口”更须顺势而为

2014年12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以下简称“发改委”)印发通知,要求地方放开非保障性住房物业服务、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等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鼓励市场通过竞争提供质优价廉的多样化服务,拉动消费,促进相关行业健康发展。一个月后,上海市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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