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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起诉人社局工伤认定案例分析

物业公司起诉人社局工伤认定案例分析:劳动者与多家公司同时存在劳动关系,在其中一家公司工作期间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双重劳动关系”对是否应认定为工伤不产生影响。 [当事人] 原告:北京金网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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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物业合同关系如何认定

****百科知识:事实物业合同关系如何认定 2008年8月7日,业主刘女士向原告川三物业交纳了一年物管费933.10元后,一直未再交纳。同年12月31日前期物业合同期满,但川三物业继续为小区提供物业服务。2014年6月,川三物业起诉要求被告刘女士交纳拖欠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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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聚餐归途遇车祸,法院认定属工伤

参加公司聚餐遭遇车祸,算不算工伤?去年,广州某公司3名员工与客户聚餐后,回家途中遭遇车祸,致1死2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确认此事故为工伤事故。涉案公司不服,认为车祸并非发生在上下班途中,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昨日,记者从白云区法院获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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