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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新物业条例施行一个月 亿元维修资金"增值"

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业主委员会可以申请,将不低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80%的款项转存为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维修资金代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理。记者昨天了解到,《条例》施行一个月来,我市已有20家小区去办理该项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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