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点赞

乘坐电梯被摔伤 物业公司未设置警示标志被判担责

50岁的刘女士买菜回家,到负一楼准备乘电梯上楼,不曾想一脚踏空掉下深约1.5米的电梯井,致腰椎骨折。而物业公司和电梯公司根据质监部门的调查情况说明认为:电梯当时处于断电状态,当事人自己掰开电梯门导致受伤,也存在过错。近日,远安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因电梯意外伤害

发布
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