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程序文件--人力资源及培训控制程序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1.0目的

确保公司内与质量活动相关人员的能力能够得到技术支持。公司应不断增强员工的质量意识,满足其通过培训教育提高工作能力的需要,并根据员工的能力和意识合理调配人力资源。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活动和培训工作。

3.0职责

3.1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的人力资源开发、管理、考核、使用工作,制定《年度招聘计划》,并组织实施。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岗位调配,根据员工的能力和特长合理安排工作。

3.3人力资源部负责管理人事档案及相关资料信息。

3.4制订人事管理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执行。

3.5指导各二级单位搞好人事管理的各项工作。

3.6教育培训部负责公司的培训工作,并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7教育培训部负责培训工作计划的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记录证书保管等。

3.8各部门负责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并协助教育培训部实施具体培训工作。

3.9质管部在月检或季检时负责对管理处培训计划的实施和效果进行检查。

3.10各管理处负责操作、落实培训计划并作好相关记录。

4.0程序

4.1人力资源统筹

4.1.1员工能力要求

1)人力资源部组织各单位依据质量管理体系的要求,确定各级员工的岗位职责。

2)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各个岗位的需要合理调配员工。对个人能力的判断是根据其受教育程度、爱好特长、培训情况、现有的技能及以往的工作经历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的。

4.1.2人员招聘

1)各单位在需要增加人员时,按公司规定填写《人力资源申请表》,交人力资源部处理。

2)因公司发展或工作需要,需要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应适时制定《年度招聘计划》或分别制定《季度招聘计划》,在计划中要明确对应聘人员能力的要求。

4.1.3人员调配

1)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岗位工作表现进行转正、续约或年度考核,发现员工不适宜所在岗位的职责要求时,应及时调换员工岗位。

2)员工岗位发生变化时,应按规定程序办理调配、进行培训等工作。

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操作层的岗位调配,根据公司决议执行对管理层员工岗位调配。

4.1.4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员工合同期限为一年,期满续签或终止。

4.1.5人力资源部负责收集、审查、保存所有员工的人事档案和相关学历、简历、等级、能力证明的资料。

4.2培训

4.2.1培训目的:不断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和工作能力。

4.2.2公司或各单位在制定培训计划时应考虑以下内容:

1)企业发展规划及目标的要求;2)质量

管理体系的要求;3)岗位能力的需求。

4.2.3培训计划

1)每年1月15日前,由各部门主管制定本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并报培训部审核。

2)培训部在2月15日前,根据部门的年度培训计划和其岗位职责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

3)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对重要的培训或临时的专项培训活动,培训部在具体实施前还应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或通知,明确受训人员、地点、日程安排及资源需求,经批准后实施。

5)培训部根据变化情况可增改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4.2.4培训内容:注重对员工进行质量意识方面的培训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1)企业管理制度和企业文化

A、企业工作宗旨、工作精神教育;

B、企业文化、企业规章;

C、员工守则教育;

D、人事劳动纪律及保卫、安全、防火教育。

2)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A、管理人员:质量管理及质量管理体系、职业道德、物业管理专业知识、岗位职责。

B、维修人员:设备操作、维护、保养专业技能、作业规程、服务质量标准、岗位职责。

C、护卫人员:工作标准、职责、纪律、礼仪礼貌、各项规章、有关的政策、法令、消防知识、队列、体能等专业知识和技能、职业道德教育。

4.2.5培训的实施及效果考核

1)为保证培训的质量,培训机构或人员的资质需经认定。

2)员工参加适当的培训可保证其满足其职责要求和利于员工个人发展。

3)岗位培训分为岗前培训、转岗培训、在岗培训。

4)培训的形式有外派学习、委托讲课或现场指导培训、内部自行培训。

5)培训部根据培训计划组织有关部门定期以笔试、口试、实操等形式进行考核,以保证培训效果。考核试卷、分数均应留档保存在培训部或相关部门。

6)对特殊技术工种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

4.3岗前培训

4.3.1各相关单位负责对所辖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要求使其了解质量方针和熟悉岗位职责,掌握必备的工作技能和方法。

4.3.2培训内容

1)了解公司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及公司的发展规划;

2)了解所在单位、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必备的工作技能;

3)理解其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4.3.3岗前培训可采用由主管人员出具评定意见方式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入《员工岗前培训考核表》中,对同意录用人员,同时将考核结果填入《员工培训记录》中。

4.4转岗培训

4.4.1对因工作需要及人事调整的人员的转岗培训,要求其掌握新任岗位必备的工作技能和方法,重新具备上岗条件。

4.4.2培训内容

1)熟悉所在部门、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必备的工作技能;

2)熟悉所在岗位的职责、工作规范和职业道德规范。

4.4.3转岗培训可采用由主管人员出具评定意见方式考核,将考核结果填入《员工转岗培训考核表》中。对于转岗到特殊技术工种或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必要时需外派学习培训,使其持有相关岗位的上岗证书。将其考核结果及证书填入到《员工培训记录》及《员工证书一览表》。

4.5在岗培训

培训部和各单位对所辖员工通过岗位交流、服务讲解以及对特殊技术工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升考、评审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使其满足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规定的要求。考核方式可采用口试、笔试或实操并由主管人员出具评定意见三种方式。

4.6外派学习培训

4.6.1特殊技术工种及专业技术岗位要求的上岗培训及等级升考培训需参加外派学习培训。

考核结果以培训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为依据。

4.6.2对按照主管要求参加的技术、技能培训及业务技能、业务政策的培训,需参加外派学习培训。考核结果以培训部门出具的考核结论为依据,若无考核结论应视为考核不合格。

4.7委托讲课或现场指导培训

4.7.1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所需进行的业务技能、知识的培训可采用委托讲课或现场指导培训。可根据培训要求及培训内容,必要时可采用笔试答卷的考核方式考核。

4.8各级部门的内部自行培训

4.8.1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公司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员工进行内部培训,内部培训可采用由主培人员以口试或笔试答卷的方式进行考核。

4.9对质量意识的培训

4.9.1对员工质量意识的培训应贯穿于公司整体培训之中,让员工意识到其所从事的活动的相关性和重要性,以及如何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10激励措施

4.10.1人力资源部应配合总经理以满足工作标准的能力来选择人员,并且通过制造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来发挥组织内每个成员的潜力。

4.10.2培训部应通过开展信息交流会,传递信息文件来加强员工之间的沟通,以提高全体人员的协作意识和服务质量意识。

4.11记录的保存

4.11.1人力资源部及管理处应将所辖员工个人信息、身份及变动信息记录,并及时更新。

4.11.2培训部及管理处负责所辖员工培训及考核的记录,并将有关内容记录在相关记录上。

5.0相关文件与记录:

WI/R《人事工作管理手册》WI/E《教育培训管理手册》

WI/PXJH《年度培训计划》

QR-6.2.0-01《员工证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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