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发布于 2022-05-02 00:00:00

员工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目的

1、尽量以量化形式,对员工“德、能、勤、绩”客观考核;

2、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激励先进,鞭策后进;

3、建立完善和有效的监督机制,推动公司业务健康发展。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

考核形式

1、分季度和年度两种;

2、层级考核制,即员工由部门主管考核;部门主管由部门经理考核;部门经理由总经理考核,总经理由总裁考核;

3、实事求是,以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为原则,考核工作由办公室统筹。

内容及标准(各部门按工作性质考核和公共考核两大部分)

办公室考核部分

1、立卷办文、上传下达准确无误,每月差错在1项以下为“优”;2项为“良”;3项为“中”;4项以上为“差”。

2、按议事日程分工督导工作,每月督导工作遗留在1项以下为“优”;2项为“良”;3项为“中”;4项以上为“差”。

3、责任心强,对上级下达各种临时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实事求是,凭感性考核)。

4、每月组织及配合例检工作,无任何缺席现象,每次牵头组织时间缓慢在5分钟以下为“优”;5分钟以上10分钟以下为“良”;10分钟以上20分钟以下为“中”;20分钟以上30分钟以下为“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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