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诚信物业公司标准化体系文件之行政组织部门职能管理规定

发布于 2022-04-14 00:00:00

行政组织部门职能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健全公司的组织制度,确保公司的科学运作,特制定本条例。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西安诚信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编制、调整管理工作。

3管理职责

3.1上级公司负责本公司总经理组织机构的审核、批准、负责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经理的聘用和解聘,以及考核。

3.2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组织机构的拟定和申报、调整申报;公司其他部门经理的聘用和解聘由公司总经理提名,经本公司行政人事部考察评定后,由所属公司总经理聘任与解聘,上报总公司审查、备案。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组织机构的拟订,上报总经理,负责定期考核结果汇编、整理和上报。各部门经理及员工的考核,由分管领导和员工所在部门经理负责。

4程序和要求

4.1组织机构的设置的目标和原则

4.1.1公司以决策科学化、投资专业化、管理现代化、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依靠全体员工,不断改善管理。

4.1.2公司尽量精减机构,提高办事效率。

4.1.3公司实行岗位责任制,坚持因事设岗,定岗定编,分工协作,统一指挥的原则。

4.1.4所属公司的组织架构、职位、职数以及员工编制、岗位增减须依据公司规模上报编制计划和增减变动报告,总公司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岗位描述、权责范围、业绩标准以及考核办法等资料报总公司备案。

4.2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

4.2.1公司设立总经理职务,全面领导公司的各项业务工作。

4.2.2公司在总经理职务下设立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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