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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火灾,这20种情况物业可以免责

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至少存在三种法律关系:第一、基于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或双方之间存在的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关系,成立物业服务合同法律关系;第二、基于火灾事故发生时,物业公司即公共区域的管理者未及时配合火灾事故的处理、疏于对小区安全的管理等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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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私关燃气总阀 物业撬锁二审仍免责

业主小燕(化名)因与物业存在纠纷,故意关闭了其房内的整单元燃气总阀,造成楼上住宅燃气中断。物业撬锁入户恢复燃气供应,并将房门换锁,通知小燕领新钥匙。后小燕以物业擅自撬锁、拒不归还钥匙为由起诉,要求物业赔礼道歉及赔偿经济损失。法院经审理认为,小燕置他人利益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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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致车库被淹 物业能否以不可抗力为由免责

【案情介绍】 胥某系某小型轿车的车主,居住在武汉市某小区。某房地产公司为小区的建设单位。某物业服务企业系由某小区业主委员会聘请,为该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胥某向某物业服务企业支付了2012年8月1日~2013年10月31日期间机动车车位租金、泊车服务费,但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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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砸车,物业公司巧妙取证免责

2002年5月29日,车主徐某将其小轿车停放于深圳A大厦停车场,后发现车被高空坠物砸坏车头盖板。徐某找到该大厦管理处的保安,保安称其为邻近正在施工的B大厦坠落的瓷片所砸,并带徐某查看现场。现场为B大厦外墙正在拆卸脚手架和防护网,不时有坠物降落,车身上下布满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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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条款”能作为拒赔的理由吗?

物业公司每年都要向保险公司支付不少的保费,用于小区公众责任险的投保,其保险责任为:“在保险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即物业公司﹚在保单明细表中列明的地点范围内依法从事生产、经营等活动以及由于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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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坠物砸车 物业公司巧妙取证免责

**案情:**2010年5月29日,车主徐某将其小轿车停放于深圳A大厦停车场,后发现车被高空坠物砸坏车头盖板。徐某找到该大厦管理处的保安,保安称其为邻近正在施工的B大厦坠落的瓷片所砸,并带徐某查看现场。现场为B大厦外墙正在拆卸脚手架和防护网,不时有坠物降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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