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保证管理处所管辖范围内空置房屋的功能处于能正常使用状态。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开发商移交的所有空置房屋的防护管理。
3.定义
空置房屋:物业公司已接管,尚未售出及售出后尚未办理入住手续的房屋。
4.职责
部门/岗位工作职责
管理处负责人负责空置房屋的全面监控管理
管业部负责对空置房屋、设施进行清洁,发现问题应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安全部负责空置房屋的安全管理
工程部负责空置房屋内设施的检查、保养、维修
5.方法及过程控制
5.1清洁管理
5.1.1清洁范围及顺序
5.1.1.1清洁范围:门、窗户、地面、屋顶、墙面、及室内各种设备设施。
5.1.1.2清洁顺序:由里至外,由上至下。
5.1.2清洁方法及标准
5.1.2.1门:
A、工作方法:用湿抹布进行擦拭两遍,再用干抹布进行一遍擦拭。
B、工作标准:表面清洁无明显尘土,无油性类及涂料类污迹。
5.1.2.2窗户:
A、工作方法:用板刷扫帚清扫窗户缝及窗台尘土,再用湿抹布进行二边擦拭,玻璃用湿抹布报纸进行擦拭。
B、工作标准:窗缝无明显灰尘,窗台无明显尘土及涂料类污染,玻璃明亮无明显尘土。
5.1.2.3地面:
A、工作方法:用扫帚清扫地面,湿抹布擦拭两遍。
B、工作标准:地面干净整洁、无油性类及涂料类污染。
5.1.2.4顶部、墙面:
A、工作方法:用掸子进行清扫,若发现墙面有污染用细纱纸进行打磨。
B、工作标准:干净整洁、无灰。
5.1.3管理处指定专人列出空置房屋清单。抄送工程部、安全部,管理处、前台、监控每月进行整理。
5.1.4清洁人员依据空置房屋清单每月一次对空置房屋进行打扫,并注意室内设施是否完好,发现问题立即报工程部维修。
5.1.5管业部主管每月对空置房屋进行检查并记录在《空置房屋清洁工作记录表》中。
5.2安全管理
5.2.1管理处指定人员应及时将空置房清单及空置房变化情况通知监控中心,空置房每两天巡逻一次。
5.2.2巡逻岗在巡查时应特别注意空置房屋的门窗是否关闭,照明是否关闭,房屋内是否异味、异常声响,是否存在房屋渗漏水等异常现象。
5.2.3巡逻岗在恶劣天气来临之前确保空置房屋门窗关闭,排水畅通。
5.2.4如遇空置房内有可疑人员活动情况,巡逻岗应立即通知控制中心,请求支援,同时密切注视空置房情况,支援人员到场后,对可疑人员进行盘查控制。
5.2.5安全部巡视人员依据空置房屋清单每日对空置房屋进行巡视,并记录于《安全员值班记录表》中,
5.3设施检查、维修及防护。
5.3.1工程人员每月依据空置房屋清单检查空置房屋内所有设施并将检查情况记录在《空置房屋设施检查记录》中,并判断是否需要维修。
5.3.2在大雨过后,工程人员应对顶层空置房屋进行一次检查。
5.3.3供暖期(11月-3月)工程人员每半月对所有空置房屋进行一次检查。
5.3.4国家法定节假日前,工程人员对所有空置房屋进行一次检查。
5.3.5设施检查内容参见《空置房屋设施检查记录》。
5.3.6维修过程
5.3.6.1大厦管理:如需要维修,报告管理处前台,由前台开具《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并派人进行修理。
5.3.6.2小区管理:根据《天津市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上保修期限,在保修期内的,由工程部向开发商及时反馈,并跟踪维修情况;如超出保修期则开具《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进行维修(采取有偿服务)。并做好相关手续。
6.支持性文件
TJVKWY7.5.1-H02《保洁管理工作程序》
TJVKWY7.5.1-A01《安全工作管理控制程序》
TJVKWY7.2.3-K01《顾客沟通程序》
7.质量记录
TJVKWY7.5.1-A01-10-F1《安全员值班记录表》
TJVKWY7.2.3-K01-F2《居家服务情况记录表》
TJVKWY7.5.1-K03-F1《空置房屋清洁工作记录表》
TJVKWY7.5.1-K03-F2《空置房屋设施检查记录》
TJVKWY7.5.1-K03-F3《空置房屋清单》